福建省“二元制“统招大专
政策依据
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教育“二元制”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管理的通知》(闽教职成〔2018〕50号)
招生计划
1、招生院校:福建省”二元制“招生院校(指定院校)
3、招生人数:每个专业500人
招生对象
(一)报考条件
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3、年满17周岁;
4、由合作企业按规定选拔推荐。
(二)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
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;
②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;
③被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;
④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,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;
⑤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。
报名材料
1、高中(或中职)毕业证扫描件,没有的提供初中毕业证扫描件;
2、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,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;
3、一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;
4、教育厅和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考试录取
1、考试工作安排在五月份进行,具体事项另行通知;
官方院校公布录取名单,并下发录取通知书。
2、按照录取通知要求,办理报道手续,缴纳学费;
并由教育部学信网统一电子注册三年制统招专科学籍。
学习形式
根据教育厅要求及课程类型,工学结合方式灵活安排教学;
根据不同学员要求也可在校全日制上课。
毕业证书
学制三年。学生学习期满,考核合格,颁发教育部学信网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统招专科毕业证书。
护理专业准考护士资格。
招生专业(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)
2025/4/21
2025/4/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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